奥运冠军刘翔与上海体育局就退役安置产生分歧,对方给出两种选择:接受一次性买断自行择业,或进入体制内担任教练。刘翔坦言自己缺乏带队执教经验,担心当教练会影响他人前途。若他走“买断”路线,能拿到多少补偿,是外界关注的焦点。
按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办法,一次性安置补偿由三部分组成:基础安置费、运龄补偿费和运动成绩奖励费。基础安置费按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均工资的倍数核算,以上海标准估算大致在40万元左右。运龄补偿按“每满1年补4个月基础津贴”的规则计算,刘翔自1999年入队至2015年退役,计约16年工龄,参照同类案例,运龄补偿可能在22万元左右。成绩奖励按退役期间的最好竞赛成绩发放,刘翔的最高荣誉为雅典奥运冠军,结合地方财政实力,保守估计此项可在30万–40万之间。
综合三项,刘翔一次性安置补偿大致在约100万元左右,且支付后将解除人事关系。然而坊间流传他与耐克有高额合同、年收入千万级别的说法,即便有夸张成分,也远超这笔安置费。因此“只”拿约百万元买断彻底离开体制,未必符合他的期望;另外围绕退役后这些年如何计发补偿,也可能成为双方争议的重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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